时间:2019-09-12 浏览量:3310
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
吉价鉴估协字〔2019〕17号
关于建立全省价格鉴证评估
专家人才库和聘任专家的通知
各位会员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价格鉴证评估服务中的科学认证和决策作用,为全省社会经济建设服务,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,成立专家委员会,建立价格鉴证评估专家人才库,在全省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和其他行业聘请专家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建立价格鉴证评估专家人才库
为了推进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健康发展,适应多种专业的市场需求,解决价格鉴证评估重大项目、疑难项目、涉案项目的专业技术问题,协会成立专家委员会,建立价格鉴证评估专家人才库。
二、被聘任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内专家条件
(一)本协会个人会员;
(二)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廉洁自律,遵纪守法,秉公办事,乐于奉献;
(三)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上在40岁至70岁之间,能胜任本专业工作(行业内具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除外);
(四)取得高级以上工程师、经济师以及国家统一考试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;
(五)在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内从业5年以上;取得中级以上价格鉴证师、价格评估师职业证书;主持和参与的3个以上价格鉴证评估项目。
本会会员获得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、科技推广奖励;公开发表著作;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的破格聘用。
二、被聘任本省其他行业专家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资格;
2、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上在40岁至65岁之间,能胜任本专业工作(行业内具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除外)。
(二)专业条件
被聘任的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、 担任省、市大型项目的专家及负责人,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理论知识,在本行业或本专业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。
2、 在专业技术领域本人荣获过省部级以上奖励,或获得优秀工程项目质量奖、技术进步和科技推广奖项。
3、 在专业技术领域本人主持专业设计、施工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。
4、 在各行业专业领域从事管理、经济、技术工作多年, 具有实践经验和掌握专业理论知识,在全省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。
5、 公开发表著作;或论文获得国际、国家奖励。
6、 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、技术专利、行业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等奖励。
三、专家聘任推荐办法
(一) 价格评估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提名推荐申报;
(二) 填写《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》;
(三) 提供专家本人身份证(正反面)彩色复印件;电子版一寸彩色照片;
(四) 提供专家本人技术职称证书彩色复印件;
(五) 提供专家本人价格鉴证(评估)是职业证书彩色复印件;
(六) 提供专家本人获奖证书彩色复印件;
(七) 其他相关资料。
四、具体事宜
(一)专家聘任推荐时间自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推荐单位将推荐名单和材料一并上报协会秘书处。
(三)协会秘书处对推荐的专家进行初审,符合条件的提请专家委员会进行批准。
(四)被聘任专家在“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官网”上公告;网站网址:http://jlsjgjz.com/
(五)协会秘书处电话:0431-85861867、80545089;联系人:孙兴志 、手机13843280555
附:《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》
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
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